为贯彻落实《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》文件精神,加强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,根据《2021年度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》(苏纪办〔2021〕47号)相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述职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
述职对象为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。
二、述职内容
协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;在党员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情况;认真做好纪律监督,听取群众意见,发现问题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纪委汇报情况;贯彻执行校纪委和基层党组织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情况;个人遵守廉洁纪律情况。
三、有关要求
请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照述职内容,认真梳理2021年度纪检工作履职情况,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,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,在征求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,字数不少于1500字。
请于12月28日前将本人签名的纸质稿报送纪委办公室(行政楼5201室),电子稿发到jwb@mail.usts.edu.cn。联系电话:69379060,联系人:高忠芳。
纪委办公室
2021年12月9日